1月23日,记者从宁夏水利厅获悉,《宁夏引黄灌溉工程遗产保护规划》出台,为宁夏引黄古灌区的长期、有序保护发展指明了方向。
《规划》范围分布于银川、卫宁平原自留灌区,涉及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基准年确定为2018年,分三个阶段实施,远期至2035年。遗产保护基本对象是灌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系、渠首、闸坝等各类水利工程遗产,包括在用的和遗址遗迹;历史建筑、碑刻;传统水工材料构件、古堤古树、跨渠古桥;水利管理制度、水利历史文献等。
2017年3月,宁夏引黄灌溉工程遗产保护规划编制启动,自治区水利厅对自留灌区14条古渠现存灌溉遗产遗迹进行摸底调查,对灌区内现存的古渠道、水闸、桥梁、树木等7个类型灌溉工程遗产进行普查,确定了规划保护大纲中近期重点需要规划保护的项目,其中唐正闸沿线、美利渠进水口遗址、羚羊寿渠渠首工程等8处极具代表性的保护遗址已经列入近5年规划保护,特别是惠农渠永宁县政权泵站上段一排50年左右的古柳,通过砌护工程方案的优化,最大程度的进行了保护。(记者 裴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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