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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是在全球范围内具有突出而典型的科学、美学和历史文化价值、对地球环境演变和人类文明发展具有重要的记录、保存、启示和传承作用而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区域和文化遗存。
目前,世界遗产包括文化遗产(含文化景观)、自然遗产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三大类。
世界自然遗产:
(1)从审美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由物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景观;(2)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质和地文结构以及明确划为受到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境区;(3)从科学、保存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
世界文化遗产:
(1)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的成分或构造物、铭文、窟洞以及景观的联合体;(2)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3)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的联合工程以及包括有考古地址的区域。
文化与自然双遗产:
又名复合遗产,是同时具备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两种条件者。
每年的世界遗产大会上,世界遗产委员会参考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评估意见将具有突出普遍价值(即符合世界遗产十条标准中的有关标准、具有良好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存状况,并在全球同类遗产或相似遗产的比较中具有唯一性或典型性)的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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